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环境自然科学、环境技术科学和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基础知识,具备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政府、企业与科研单位从事环境保护及相关领域工作以及继续深造的专业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环境科学专业技能的基本训练,培养系统地识别、分析与解决环境问题的素质和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了解环境自然科学、环境技术科学与环境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前沿;
2.掌握全面扎实的环境科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环境科学专业实验的基本技能;
4.具有运用多学科知识,发现、分析与解决环境问题的素质;
5.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思维能力。
主干学科:环境自然科学、环境技术科学、环境人文社会科学。
核心知识领域:环境学、环境化学、环境生物学、环境工程学、环境监测学、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学、环境法学、环境经济学、环境规划学。
核心课程示例:
示例一(按每16学时折合1学分):环境问题(48学时)、环境科学(64学时)、环境工程学(64学时)、环境管理学(64学时)、环境化学(48学时)、环境监测(48学时)、环境数据分析方法(32学时)、环境经济学(48学时)、环境法学(32学时)、环境规划学(32学时)、环境与发展(32学时)。
示例二(按每16学时折合1学分):环境化学(32学时)、环境监测(40学时)、环境生物学(32学时)、环境工程原理(40学时)、环境规划与管理(64学时)、环境影响评价(48学时)、水污染控制工程(56学时)、环境学(32学时)。
示例三(按每16学时折合1学分):环境学基础(24学时)、环境地学基础(48学时)、环境微生物学(48学时)、环境分析化学(64学时)、环境生物学(48学时)、环境监测(56学时)、环境工程学(64学时)、环境规划学(32学时)、环境管理学(48学时)、资源与环境经济学(32学时)、环境系统分析(48学时)。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环境学实习、环境地学实习、环境监测实习、环境污染控制实习、环境管理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主要专业实验:环境化学实验、环境监测实验、环境生物实验、环境工程实验、环境物理实验等。
修业年限:五年/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或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