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共建高校。学校办学历史起源于1898年建立的湖北工艺学堂,办学123年特别是近70年来,学校共培养了60余万名高级专门人才,是教育部直属高校中为建材建工、交通、汽车三大行业培养人才规模最大的学校,已成为我国“三大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目前学校在校普通本科生36000余人,博士、硕士生18000余人,留学生1700余人。
学校经过长期的育人实践,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办学思想体系:构筑了“建设让人民满意、让世人仰慕的优秀大学”的大学理想,铸就了“厚德博学、追求卓越”的大学精神,确立了“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树立了“实施卓越教育、培养卓越人才、创造卓越人生”的卓越教育观。学校致力于为社会培养一代又一代以智慧引领人生、具有卓越追求和卓越能力的卓越人才。
学校现有马房山校区、余家头校区和南湖校区,占地40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86.1万平方米,4座现代化图书馆藏书329.53万册。设有25个学院(部),建有6个独立建制的科研院所。现有教职工5419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比利时皇家科学院院士1人,澳大利亚工程院院士1人,欧洲科学院院士3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世界陶瓷科学院院士1人;获中组部、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和湖北省政府人才计划支持的高端人才125人。
学校已形成以工学为主,理、工、经、管、艺术、文、法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个;有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在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材料科学与工程获A+,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设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获B+。现有本科专业96个,其中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7个、国家特色专业15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8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2个。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0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7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8门。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3个、国际化示范学院1个、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与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各1个。
近10年,学校培养了一批全国优秀大学生代表,1人获“全国最美大学生”,2人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4人获“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4人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称号,15人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5人获“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5人获“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学科竞赛排行结果中,学校在2015-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本科)中位列第15,在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位列第14。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近十年持续保持在95%以上,其中到世界500强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比例超过50%。
学校建有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光纤传感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水运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0个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基地,建有内河智能航运交通运输部协同创新中心、汽车零部件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安全预警与应急联动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等3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学校获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第二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与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共建产教融合示范区、科教创新园、工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教合作与成果转化机构257个。2010年以来,学校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自然科学奖2项、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16项、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66项;作为参加单位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获授权发明专利5524项;在世界顶尖学术期刊Science发表论文1篇、Nature发表论文4篇。
学校与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俄罗斯、荷兰等国家的19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培养和科技合作关系,聘请了200余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学校战略科学家、讲座教授、客座教授和名誉教授。此外,与国外著名高校及研究机构建立了16个高水平国际研究平台。科技部依托学校先后建立了材料复合新技术国际联合实验室、环境友好建筑材料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智能航运与海事安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7个国家级和省部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6年,学校与英国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合作建立的首个海外校区正式运行。2018年,学校与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合作成立武汉理工大学艾克斯马赛学院。
百廿余年,风雨兼程,武汉理工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围绕建设“让人民满意、让世人仰慕的优秀大学”的崇高大学理想,坚持以特色创优势的发展道路,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
创办时间
武昌洋务局开办湖北工艺学堂。
农务工艺学堂创办
更名为艺徒学堂
更名为湖南官立中等工业学堂。
更名为湖北工业中学堂。
湖南省陈润霖设立私立楚怡工艺学堂。
更名为私立楚怡中等工业学校
更名为公立中等工业学校
更名为省立甲种工业学校
更名为私立楚怡甲种工业学校
更名为湖北甲种工业学校。
更名为省立工业学校
更名为省立第二中学高级工科。
更名为湖北省立汉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更名为湖南私立楚怡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更名为湖南省立长沙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河南省立郑县工业职业学校创办
私立公输高级土木科职业学校成立,校址在长沙宝南街。
更名为省立第一临时中学高职部
改为湖南私立楚怡中等高中部工科
更名为湖北联中巴东高工分校。
更名为湖北省第一高级工业学校。
原国民党广东省政府在广东省汕头市建立“广东省潮汕高级商船职业学校”。
国立海事职业学校举行成立。
更名为湖南省立长沙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更名为湖南私立楚怡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更名为河南省立郑县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更名为湖北省立汉阳高级工业学校。
更名为郑州市高级工业学校。
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军区军工部党委建立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简称东北军工专)。
迁至沈阳市文官屯改名为沈阳兵工学院。
更名为湖北高级职业学校。
国立海事职业学校与交通学院合并。
改为广东省立潮汕高级商船技术学校。
改名为军工局工业专门学校。
更名为湖北省武昌高级工业学校。
扩充为正规大学性质的东北兵工专门学校(简称东北兵工专),设兵器工程弹药工程和火药工程3个系。
沈阳建筑材料高级职业学校在沈阳市大东区毛君屯设址建校,后迁至沈阳市皇姑区重义街北一巷5号,改校名为“重工业部沈阳建筑材料工业学校”。
更名为河南省郑州工业学校。
湖南省立长沙高级工业职业学校、省立楚怡高级工业职业学校、省立新化高级工业职业学校、省立湘乡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染织料、私立文艺中学合并为湖南高级工业学校。
武汉市人民政府改私立震旦中学为武汉土木工程学校。
更名为长沙市政建设工程学校。
更名为省立楚怡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学院更名为武汉交通学院,校址由汉口迁至武昌下新河。
改为长江航务学校。
更名为武汉河运学院。造船专业调入上海交通大学,公路工程、自动车专业调入南昌大学,桥梁专修科调入广州中山大学工学院。
武昌高级工业学校、湖南高级工业学校、河南省郑州工业学校、湘乡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四校的土木科与武汉土木工程学校、长沙市政建设工程学校的整体于江西庐山合并成立中南建筑工程学校。校址选定武昌马房山,隶属中南军政委员会建筑工程部。
广东汕尾水产学校轮机车调入学校。
东北兵工专门学校结束办学,兵器工业专业调人北京工业学院
在东北兵工专门学校原校址另行组建“第二机械工业部土木建筑技术学校”。
第二机械工业部土木建筑技术学校改名为东北建筑工程学校。
珠江水利学校土木科合并至中南建筑工程学校。
改名为交通部武汉河运学校。
哈尔滨河运学校报务训练班调入学校。
哈尔滨市工业学校与东北建筑工程学校合并成沈阳建筑工程学校”
更名为武昌建筑工程学校。
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华北工程管理局干部学校(后更名为建筑工程部华北干部学校)成立。
迁入武汉市武昌区三层楼新校址。
东北工程管理总局第二干部学校成立,校址设在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一段2号。
更名为“建筑工程部沈阳建筑工程学校",学制改为4年。
建筑工程部高级干部学校成立。
改为“建筑材料工业部沈阳建筑材料工业学校”。
武昌建筑工程学校设置夜校部,同时在汉口建立分校。
改名为“建筑工程部沈阳建筑机械学校”。
以第二干部学校为基础建立沈阳计划经济学校,校址在沈阳市皇姑区岐山路。
建筑工程部华北干部学校、建筑工程部高级干部学校合并,校名仍为建筑工程部高级干部学校,校址在北京市东直门外十字街。
更名为武汉水运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部以武昌建筑工程学校为基础建立建筑工程部武昌建筑工程专科学校;重庆建筑工程学校的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专业和张家口建筑工程学校的供热与通风、钢筋混凝土结构制造与装备专业迁并到武昌建筑工程专科学校。
中共武汉市委在武昌马房山创办武汉工学院。
更名为湖北省河运学校。
沈阳建筑机械学校、沈阳建筑材料工业学校和沈阳计划经济学校在沈阳市南湖合并组建沈阳建筑材料工业学院。
建筑工程部高级干部学校改建为北京建筑工业学院,并将天津文化干校、北京建筑机械学校和北京业余建筑工程学院划归该院,作为该院的附校。
更名为建筑工程部武汉建筑工程专科学校
专科升为本科,校名为武汉建筑工业学院。
武汉工学院化工系并入到湖北化工学院。
北京勘察院水文地质专科学校并入北京建筑工业学院。
武汉无线电学校也划归武汉工学院领导。
武汉市机电局研究所迁往马房山,划归武汉工学院。
武汉建筑工业学院更名为武汉城市建设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部将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列为部属重点院校之一。
北京硅酸盐工业学院转入北京建筑工业学院。
给水排水设计院中南分院所办武汉给水排水专科学校并入武汉城市建设学院。
湖北化工学院、武汉工学院、湖北工学院(本科部分)合并为武汉工学院,归属武汉市领导。
农业机械工业部接管武汉工学院,本科改为五年制。
大连海运学院造船专业和船舶内燃机专业、上海海运学院船机专业调入武汉水运工程学院。
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中专部名称改为建筑工程部武汉建筑工程学校,大学部在学生毕业后即行撤销。
港口电气化专业调往大连海运学院、水运经济专业调往上海海运学院、水工建筑专业调往重庆交通学院。河船驾驶、轮机管理等专业停办。
内蒙古工学院汽车拖拉机专业撤销,学生转入武汉工学院汽车拖拉机专业。
长江航运技术学校与武汉河运学校合并,校址设在原武汉河运学校,校名仍为武汉河运学校。
大连海运学院船机修造专业和上海海运学院起重运输机械专业调入武汉水运工程学院。
“文化大革命”爆发,学校停课并停止招生。
“文化大革命”运动影响,学校全面停课,停止招生。
原长航技校师生员工在组织瘫痪的情况下,自行脱离学校,搬回原校址挂“红色海员学校”的牌子,两校从此分开。
沈阳建筑材料工业学院本科整体并入北京建筑工业学院。
武汉建筑工程学校下放给一零二工程指挥部革命委员会领导。
北京建筑工业学院迁往武汉,与武汉建筑工程学校合并,改为湖北建筑工业学院,并下放湖北省领导。
湖北省农业机械工业专科学校与武汉工学院合并,成立湖北农业机械学院。
开始恢复招生,各专业教学逐渐恢复。
湖北农业机械专科学校从湖北农业机械学院分出。
湖北农业机械学院恢复招收四年制本科生。
武汉河运学校改办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武汉河运专科学校,实习交通部和湖北省双重领导,以交通部为主的领导体制。
湖北建筑工业学院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学校领导体制改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和湖北省双重领导,以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为主。
更名为武汉建筑材料工业学院。
湖北农业机械学院恢复武汉工学院校名。
武汉工学院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农机专业调整给湖北工学院。
武汉建筑材料工业学院更名为武汉工业大学。
武汉工学院更名为武汉工业技术大学。
武汉工业技术大学改名武汉工学院
武汉工学院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武汉水运工程学院、武汉河运专科学校合并,沿用武汉水运工程学院校名。
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广州航海分部独立建制,改名为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武汉水运工程学院更名为武汉交通科技大学。
武汉工学院更名为武汉汽车工业大学。
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与武汉市政府共建武汉汽车工业大学。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同建设武汉工业大学协议书。
通过“211工程”“211工程”部门预审。
划转为教育部直属高校。
武汉工业大学、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武汉理工大学,隶属教育部。
武汉理工大学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
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签约共建“985工程”绿色建材与新材料科技创新平台。
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成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入选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入选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入选第一批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